一句话结论

香港「补充劳工优化计划」以优先聘用本地工人为前提:雇主须为每宗空缺完成劳工处规定的本地公开招请,并持续符合人手比例要求[1][2]。雇主如违反相关法定条文、计划规定或标准雇佣合约,劳工处会考虑施加行政制裁,包括拒绝处理其随后提交的申请、撤销已获得的输入劳工批准,禁制期最长五年,并会公布被制裁雇主的身分[1][2][3]。

一、计划定位:优先聘用本地劳工是申请前提

计划由劳工处执行,面向在香港经营业务、而确实未能在本港聘得技术员级别或以下劳工的雇主[1]。计划不接受「院舍输入护理员特别计划」及其他行业输入劳工计划所涵盖的申请[1]。雇主必须就每宗申请的空缺进行劳工处规定的本地公开招请,优先聘请合适的本地工人填补空缺[1]。雇主拟提供的待遇须不少于当时担任相类职位的本地工人的每月中位数水平[2]。计划下的「常见职位表」载列常见职位的中位数水平、工作时数、入职条件与职责,供雇主参考[1]。

二、哪些行为会被视为违反规定

本地公开招请期间,雇主提出的招请条件一律须与劳工处同意的条件相同,不可作出任何修改[2]。雇主亦须在职位通过初步甄别后十四天内刊登广告,并在招请期完结后四个工作天内提交结果[2]。常见违规情形包括:以低于规定的水平聘请本地工人、违反劳工处同意的招请条件、在公开招请期间无合理理由拒绝面见或聘用合资格的本地求职者[2]。雇主不得以输入劳工取代本地工人,如需裁员应先裁减输入劳工[3]。雇主如未能符合人手比例要求,劳工处会考虑施加行政制裁[3]。

三、行政制裁措施与禁制期怎么算

劳工处会按违规性质施加行政制裁:拒绝处理雇主随后提交的申请,已获得的输入劳工批准或会被撤销[1]。计划主页订明禁制期可达两年[1];常见问题与答案及小册子则载明,如涉及多于一项违规事项,禁制期会叠加计算,最长五年[2][3]。2026年10月的一宗个案显示,劳工处对两家雇主实施行政制裁,中止处理其已提交的申请,并拒绝处理其随后两年的申请[4]。发言人强调,经计划申请输入劳工的雇主必须严格遵守计划规定,包括优先聘用合适的本地劳工[4]。劳工处如发现雇主违反《雇佣条例》、《入境条例》等法定条文或合约规定,会考虑施加行政制裁[1][3]。

四、名单公布、替补申请与续约的影响

劳工处会公布所有被施加行政制裁雇主的身分[2][3]。雇主如曾剥削输入劳工,或正被施加行政制裁,其替补申请将不获批准[3]。在人手比例方面,雇主一般须持续符合全职本地雇员与现职输入劳工二比一的比例,餐饮相关职位则按三比一计算[2]。雇主必须确保持续符合劳工处最新发出的原则性批准通知书所载的人手比例要求,该要求适用于其所有现职输入劳工[2]。雇主所获批准不可自动续期,计划也不接受同一雇主在六个月内重复递交申请[1][2]。

五、雇主合规要点

计划的长远目标是保障本地工人优先就业,劳工处审理申请时会考虑雇主就招请及培训本地工人所作出的努力[2]。获准输入劳工的雇主须缴交徵款,供雇员再培训局加强培训及再培训本地工人[1]。如拟输入的劳工为内地居民,雇主必须经已获国家商务部批准、取得对香港特区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内地劳务企业安排其赴港[2]。整体而言,雇主须持续符合人手比例、优先聘用本地工人、如实提交招请结果,才能避免落入行政制裁范围[1][2][3]。